楼主: 多多的胡萝卜
|
玲玲,请还我说话的权利!! |
发表于 2011-6-4 14:2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电信
点评
也就是说我们买家吃哑巴亏???????
| ||
| ||
| ||
发表于 2011-6-4 14:3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宁波市 电信
| ||
| ||
发表于 2011-6-4 14: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电信
| ||
发表于 2011-6-4 14:3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 电信
点评
以更有力的证据维护买卖双方的权益,而论坛管理方收取的质量保证金难道不是为约束卖家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吗?我觉得在这件事上论坛管理方应该考虑清楚自己的职责和权利范围,为买卖双方提供更好的服务平台
要论坛管理是干什么的?就是维护买家和卖加的权益的,现在买家买的东西有问题,斑竹为什么看不见买家的权益受损而一个劲的维护卖家呢?既然卖家的产品质量出现争议,那做为你第三方管理你有权要求卖 家提送样品检验
问题是没有买家来要求由论坛送检。现在的流程只是在店家自己解决的阶段。
|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