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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人签到

玲玲,请还我说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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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4 14:2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黄山市 电信
我看我要把帖子的名字改成请管理员给我说话的权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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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4 14:2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黄山市 电信
我为什么不能对店家的态度作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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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4:2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电信
回复 多多的胡萝卜 的帖子

有争论才有进步,有争论才表现论坛还是民主的。
你的话没有错,但是目前的阶段是店家自己处理的阶段,店家的做法也没有什么不合法的。
如果有消费者还有异议,对此线质量再进行投诉,要求重新由我们去鉴定,那是可以的。
店家拿检验报告作为线合格证据真的没啥不对,不管是作为处理纠纷也好,销售手段也好。每个厂家的合格证都是自己去申请了贴的,对于是否抽样检查,是工商部门的事情。

点评

也就是说我们买家吃哑巴亏???????  发表于 2011-6-4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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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4 14:2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黄山市 电信
我从头到尾说过她家的线是假的了吗?不知道管理员认为我造成了他人什么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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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4 14:2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黄山市 电信
我一点也不觉得我所反映的事很休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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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4 14:3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黄山市 电信
本帖最后由 多多的胡萝卜 于 2011-6-4 14:36 编辑

就算是卖的东西都对,服务态度也是交易的一项内容吧?消费者不能针对态度做出评价吗?请问只有买过了商品者才是消费者的说法出自哪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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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4:3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宁波市 电信
回复 多多的胡萝卜 的帖子

我看你是太休闲没事可做,只要哪有投诉或不满都会有你参与,你很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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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4 14: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黄山市 电信
回复 bugx 的帖子

大管领导,我从来没说卖家违法了,我先前只是质疑她的这份报告的证明力,我说的还不够清楚吗?后来是对她锁贴的态度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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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4: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电信
回复 多多的胡萝卜 的帖子

没有说你不能对态度评价。现在你不是一直在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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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4:3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 电信
回复 多多的胡萝卜 的帖子

萝卜这话说得没错。其实线线有问题,应该由论坛管理员这个第三方去出面送检才对

点评

以更有力的证据维护买卖双方的权益,而论坛管理方收取的质量保证金难道不是为约束卖家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吗?我觉得在这件事上论坛管理方应该考虑清楚自己的职责和权利范围,为买卖双方提供更好的服务平台  发表于 2011-6-4 15:00
要论坛管理是干什么的?就是维护买家和卖加的权益的,现在买家买的东西有问题,斑竹为什么看不见买家的权益受损而一个劲的维护卖家呢?既然卖家的产品质量出现争议,那做为你第三方管理你有权要求卖 家提送样品检验  发表于 2011-6-4 14:58
问题是没有买家来要求由论坛送检。现在的流程只是在店家自己解决的阶段。  发表于 2011-6-4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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