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0楼三毛于2007-01-19 02:34发表的“关于angel_eye投诉苏杭的问题处理决定”:
根据http://bbs.bianzhirensheng.com/thread-72826-1-1.html《投诉与建议(本版说明修订稿)》第一章、申诉,三、申诉前提,2、交易成功一周以内买卖产生争议以后三天内与店主未能取得联系或是和店主沟通失败。因为事情发生已过去半年有余,所以商铺管理处不接受angel_eye此次投诉苏杭的问题。
在此希望买卖双方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卖方今后确保描述和实际产品尽量相一致,买方在出现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及时维权。
商铺管理处
200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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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苏杭-无良商家"贴子里明确写着,这不是投诉,不是讨说法,我只要公开一个事实!哪怕只有一个论坛姐妹因我的贴而避免上当受骗,我的目的就达到了. 不投诉是我的选择,处理不处理这个商家是论坛的决定!
至于为什么事情过去半年恰在此时才公开,我在"苏杭-无良商家"和回复苏的贴里条理清晰地说明过,任何有初小教育程度的人都能看懂(但是苏和她的党羽一直回避问题的核心而在'过了保质期'上大做文章, 要么是文化程度太低,要么是别有用心,我宁可相信前者) 如果苏在旧线事件后老实做人本份经商,我永远也不会揭发她! 一切是她自己咎由自取! 我给了她机会. 天做孽有可为,自做孽不可活!
做人要有诚信,做生意更要有诚信,在不见面的网络交易中,诚信就是为商之本. 新的就是新的,旧的就是旧的,在淘宝,ebay的货描里都有一个"全新,二手","new, used"的选项, 为什么在我们的论坛里就可以以旧充新挂羊头卖狗肉呢?如果连这都能容忍,我们对奸商的纵容是否已经失去了底线?! 难道这是一个道德沦陷的时代吗!!??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 这句话送给所有与此事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