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年仅19岁的韩庚前往韩国进入SM公司,开始了被韩国艺人称为“梦魇”的练习生生活,经历了2年多的演唱、舞蹈、演技、声乐、语言等多方面的练习和培训。练习生的生活是非常艰苦的,每天的舞蹈训练经常会持续8小时,贫困、饥饿和随时被公司放弃的压力时常令人抓狂。
直到2005年11月,SM娱乐公司精心策划了面向亚洲娱乐市场的SuperJunior组合,韩庚成为12名成员中的一员,组合人气日增,然而,韩庚的演艺事业却充满坎坷。因为韩国法律对外国艺人的限制和签证问题,韩庚只能上两个电视台,出镜率低,而且出现长达8个月的空窗期,这对一个艺人来说是致命的打击,为了组合的整齐和他心爱的舞台,冒着被驱逐出境的危险戴着面具参加了多次演出。由于合约中明确规定除了演出需要外,韩庚不准离开韩国半步,行动自由完全被公司控制,所以直到离开祖国的三年后,2006年4月24日,韩庚才首次以歌手的身份踏上祖国的土地。
韩庚“卖身契”
1 要求签订13年的“合作”期限,还规定如果韩庚因为生病或是其他原因暂时不能服从SM公司的安排,需要延长时间以满足13年的规定。
2 如果想要跳槽,韩庚得赔付公司3倍的培养费及公司损失的两倍费用。
3 韩庚进行演艺活动需要无条件地服从SM公司的安排,没有任何修改的权利。
4 在训练期间,如果韩庚迟到或缺席都会罚款,如果有超过一天没与公司联络,公司即可取消与他的合同。
5 在利润分配上,专辑销量只有超过5万张时,SuperJunior团队才能获得2%的利润提成。至于海外活动的收入,则先要扣除SM统计的开支和费用,剩余利润才可以分配给队员。
6 SM在2007年签下了两份由公司提出的单方获益协定,这两份协定的签署,意味着韩庚将没有任何机会提出任何有利于自己的条约。
中国少年网综合 编辑: 小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