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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高楼欲寒

【青青校园】色已成空 作者:曼倩天涯(完结& 授权转载)强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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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5 13:3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电信
林之若道:“应该我麻烦你才对。老实说,我本来对学习就不上心,头疼之后,更是懒散得要命。算我求你,给我一个学习的借口好不好?说不定因为你,我的成绩也能有一个飞跃呢。”
  
  程辉依然摇头。
  
  林之若激他:“你是不是嫌我不够水平,不配当你的老师?”
  
  程辉道:“当然不是。你教我,简直是屈才。可是,我家的条件你也看到了。爷爷身体不好,学习只能到厨房。再说,你一个女孩子,也不能让你晚上跑来跑去的。要是再出什么事,我可负担不起。”
  
  这倒也是实情。林之若在地上来回踱了两步,忽然停住,道:“不如这样,你干脆搬到我家去住。反正我家的房子,空着也是空着。只要你妈妈每天去给你做饭就行了——从你家骑车只要十分钟。我也不住校了,下午放学就回家,跟你蹭饭吃。听说你做菜的手艺是家传,我有口福了,哈哈。”
  
  这个主意乍听有点匪夷所思,但是仔细一思量,却的确可行。大家都兴奋起来。
  
  唐馨道:“如果这样,我可以去和之若一起住,照顾你们两个,顺便听之若讲题。”
  
  傅青纶道:“你身体不好,一个人辅导太累了。我可以帮他复习物理和化学。”
  
  孟繁星李凯也都报名要去。林之若摆手道:“咱们这么多人集体逃晚自习,于老师还不得疯掉?除了傅青纶,你们要来,也得上完晚自习再来,或者是周日来。”
  
  程辉心里感动,却仍然摇头:“这太麻烦了。再说,房子是你爸爸妈妈的,你也不能就随便让人去住。”
  
  林之若笑道:“我爸妈那面你放心。我爸根本不管这事。我妈现在是基督徒,恨不得拯救世人一切苦难,要是知道了这事,肯定让我把你押过去。”
  
  程辉道:“你是不是打算下辈子做农民?”
  
  林之若惊讶地道:“怎么说?”
  
  程辉道:“你施这么大的恩情给我,这辈子是还不完了,分明是想让我下辈子做牛做马。”
  
  林之若佯怒道:“刚夸你是个男子汉,你就上演婆婆妈妈。你就算铁了心想复读,也得考虑考虑别人的感受。先别说你爸爸妈妈,”她拉过唐馨:“看看你这个妹妹,为了你,都自责成什么样了?你要是考不好,她非得把自个儿折磨死不可。”
  
  程辉终于让步:“那我得先和家里人商量商量。”
  
  林之若道:“咱现在就商量。”
  
  唐馨跑出去请了程辉的母亲和爷爷进来,把经过说了。两人眼看就要开学了,程辉的学业一直沉重地压在心头,听到这个提议,最初是震惊,但是反复思量,觉得的确可行,对众人尤其是林之若千恩万谢。
  
  大家正在热血少年的年纪,说干就干,林之若回家收拾了一下,下午就打了车,把程辉弄了过来。
  
  唐馨是最高兴的一个,脸上绽开好多天不见的笑容,跑前跑后,把林之若原来的房间布置了一下,给程辉住。又把闲置已久的主卧室收拾出来,把自己的东西也搬来,和林之若合住。又买了很多程辉喜欢的零食饮料,把冰箱塞得满满。


                                      一阙骊歌长亭暮

因为你,而留恋这个世界。

*****

  开学之后,唐馨不顾林之若劝阻,到底还是去找了钉子质问。钉子时常不在班级,她去了几次,才找到他。钉子很痛快地承认程辉受伤,的确是他找人干的。唐馨虽然心中早已经确信,然而等真的从他口中听到,想起和他相处的一段时间里,他的甜言蜜语,殷勤周到,还是忍不住,既失望又伤心,道:“想不到你会这样!”
  
  钉子看着她的眼睛,一个字一个字地道:“我怎么样?”
  
  唐馨又恨又气:“以前大家说你,我还替你辩护,总觉得不喜欢学习,并不是罪过。一个人只要光明磊落,走什么样的路,都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可是你……你居然违背诺言,背后下这样的毒手!”
  
  钉子冷冷地道:“我只是答应了程辉不再去找你,可没有答应不再去找他。”
  
  “你…..”唐馨被他噎得说不出话来,气得身子发抖。
  
  钉子慢慢地道:“唐馨,你不明白,对男人来说,面子,有时候比性命还重要。程辉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砸了我的场子,我要是不找回来,以后还怎么在道上混?”
  
  唐馨怒道:“那也不能下这样的狠手啊。程辉是为了我才找你的。你要来,也冲我来啊。”
  
  钉子盯着唐馨,许久,才道:“唐馨,我是真心喜欢你的,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不会伤害你。我可以忍受你拒绝我,可是,我不能允许别人把你从我手上夺走!”
  
  “你!”唐馨气得落下泪来:“陈放,我真后悔认识了你。”
  
  钉子神色一动,向唐馨伸出手来,似乎想要为她擦去泪水。唐馨下意识地后退一步。幸而这时钉子班里走出来一个高挑的女孩,满是敌意地看了唐馨一眼,挽住钉子的手臂,道:“就这点破事,怎么还没说完啊?”
  
  钉子缩回手,低斥道:“你懂什么?别掺合!”
  
  那女孩很不满,向唐馨道:“你怎么这么贱?人家都说不要你了,你还缠着不放?”
  
  唐馨不料受此奇辱,想争辩,又觉得不值,蓦然转身跑开,一片委屈愤懑之情,都化成泪水,不受控制地流了出来。
  
  钉子脚下动了动,似乎想要去追,被那女孩拉住,也就不再坚持,只是默默望着唐馨的背影。
  
  唐馨回到班里,林之若见她脸上有哭过的痕迹,叹道:“你到底还是去找钉子了。事已至此,你找他有什么用呢?打人,你打不了;骂人,你又不会骂。反倒白白受了一场闲气。”
  
  唐馨低声道:“其实我也不是想要他怎样。我就是想当面问一问他,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她意态萧索:“之若,你说,红颜是不是当真就是祸水?”
  
  “不,不是的。你千万不可自责。”林之若双手扶住她的肩,直视着她的眼睛,认真地道:“钉子和程辉这么做,都有他们认为绝对正确绝对值得的理由。一个人,能做他认为正确的事情,是勇敢。而承担随之而来的后果,则是责任。你大可不必把他们的责任,都压到自己肩上。”
  
  唐馨叹了口气:“程辉也是这么说。可是我……总觉得对不起他。唉,我要是能替他受伤就好了。”
  
  林之若笑道:“替是替不了了。不过,我看程辉的精神好着呢,倒是因祸得福了。红袖添香夜读书的福气,多少人盼都盼不到呢。”
  
  程辉的精神的确很好。虽然行动不便,但是这一伤,倒让他发觉了自己在周围人群中的地位,并不像他以前所想的那样微不足道。且不说唐馨殷勤照顾,林之若夜夜相伴,孟繁星李凯有空就来探视,高夏李碧荷等人还代表班里同学送来鲜花和礼物,连以前他有芥蒂的人,也都显示出了让他感动的关心和体贴。
  
  于明雷一听说程辉受伤,马上买了水果糕点前来探望,安慰他不要着急,不要为功课担心,并且主动委托林傅二人为他补课。考虑到林程二人同居的确有点不妥,连唐馨在家上晚自习的要求都批准了。
  
  程辉因为顽皮,常常被老师严厉管教训斥,因而颇积累了些怨气,总觉得老师是瞧不起自己的。此刻见老师在病床前谆谆劝导,很是惭愧,讪讪的,低着头不说话。于明雷体谅他的心情,温和抚慰了他几句,又叫过林傅二人,叮嘱他们有什么困难就来找他,务必争取让程辉正常参加高考。
  
  然而更让程辉惭愧的,却是傅青纶。他本来很看不上傅青纶高傲矜持的样子。这份厌恶,如果他愿意对自己坦白的话,或多或少渗入几分嫉妒:毕竟,自己苦苦追求的女孩,那么容易就倾心于他。再豁达的男人,也无法忍受自己生生被人比了下去。傅青纶与唐馨分手之后,他更是冷嘲热讽,颇给了傅青纶许多难堪。
  
  让他想不到的是,傅青纶居然以德报怨,不但大方地借出自己的积蓄,还每天牺牲自习的时间来给他补习。一开始,程辉还以为他只是在大家面前做做样子,不料几个月下来,日日相处,他竟然的确在认真而细致地辅导自己,不但对他承诺的两科尽力承当,连本来属于林之若的那一部分也分担去了很多。林之若乐得清闲,有空便拿了她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佛经,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看。休息的时候,傅青纶偶尔会弹弹钢琴,唐馨则倾听或跟着轻声哼唱。几个半大孩子的同居生活,倒也舒适悠然。
  
  天气一天天转暖。因为程辉不方便出门,唐馨去早市弄了很多花草回来,把室内布置得春意盎然。又央求林之若爬上附近一棵早开的杏树,折了一枝含苞的杏花,配了一个画着仕女扑蝶图案的雨过天青瓷瓶,放在程辉学习的书桌上。程辉看着她们忙碌,很是过意不去,抱怨道:“我又不是真的祝英台,你们怎么把这里弄得跟小姐的绣楼似的?”
  
  林之若笑道:“你还不明白唐馨的心思么?她是盼你早点康复,‘满园春色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啊。”
  
  程辉再次走进校园的时候,已经是五月,正赶上一次模拟考试,居然名次比以前还有所提高。他雄心大振,偶然在校园里碰到钉子,昂首走过,大声唱着郑智化的“游戏红尘”:
  
  “也许有一天
  你我再相逢
  睁开眼睛看清楚
  我才是英雄!”
  
  钉子见他几个月起不了床,居然还如此强悍,也不禁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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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5 13:3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电信
 程辉返校不久,便传来傅青纶和林之若双双在全国竞赛中取得名次,被保送北大相关院校的消息。林之若放弃了保送,留校参加高考。傅青纶则入选国家队,要离校去北京参加培训,出席暑假举行的国际中学生奥林匹克,高考之后才能回来。
  
  这个消息如旋风一样席卷了校园,老师们都喜气洋洋的,仿佛过节一样高兴。被高强度的复习生活麻木了的高三学子,则仿佛被打了一针强心剂一样,议论纷纷。
  
  傅青纶离校的时候,他父母特地从南方赶回,按当地的习惯,宴请亲友以及学校的领导和老师。傅青纶则订了另一个酒店,专门宴请同学。一班几乎所有人都去了,按习俗都送了礼金,只有唐馨特别,送的是一个用彩纸包装得很漂亮的盒子,还用紫色的纱带打了个蝴蝶结,也不知道里面装的什么。
  的
  在紧张的学习气氛中,难得有这样的放松机会。席开六桌,酒上三巡,大家觥筹交错,大部分人都喝醉了,只有林之若因近来多读佛经,借口头痛,滴酒未沾。  

  程辉借着酒意,摇摇晃晃走到傅青纶面前,和他碰了一下杯,仰脖干了:“这杯酒,算是我向你道歉。”
  的
  傅青纶不明白他的意思:“道什么歉?”
  
  程辉道:“我以前总觉得你瞧不起人,想不到你这么大度,我那么对你,你还这样对我。是我小人之心,对不起。”
  
  傅青纶很是诧异,凝目瞧了他一会儿,道:“你也不必结论下得太早。我对你好,也许是别有用心呢。”
  
  程辉捶了他一拳,道:“就算别有用心,我也认了。谁让我受了你的恩惠呢?”
  
  傅青纶微微一笑。他向来没有朋友,听程辉这样说,虽然一向矜持,也不禁心中感动。
  
  这个笑容落到程辉眼中,明明和以往一样,带着居高临下的迫人气度,却不知为何,多了几分温暖。
  
  林之若拉着唐馨走过来,问:“你们说什么呢?”
  
  程辉有点不好意思,曳斜着眼睛,道:“这是男人之间的对话,man to man! 你们来掺合什么?”
  
  林之若道:“那好,你们什么时候说完了,我再来。”
  
  傅青纶叫住她:“什么事?”
  
  林之若笑道:“你眼看就要脱离苦海了,我们可还得在水深火热之中继续奋战。刚才我们那边几个人商量,你得给大家留个纪念。”
  
  “什么纪念?”
  
  林之若看看唐馨,道:“我们想再听你唱一首歌。”
  
  傅青纶爽快地道:“好啊,什么歌?”
  
  林之若推推唐馨。唐馨见傅青纶的目光转到自己身上,迟疑了一下,勇敢地道:“张学友的‘吻别’。”
  
  傅青纶深深看了唐馨一眼,没有说话,径直走到麦克风旁边,找到了这首歌的号码,输入,熟悉的前奏立刻响了起来。酒店的音响很好,低音共振尤其分明,很普通的旋律,却入耳惊心,让人神魄摇荡,情难自已。
  
  一曲既罢,好几个女生,包括一向好强的李碧荷在内,都哭了出来,唐馨更是泪流满面。男生们酣醉之后,听着这凄凉而豪放的歌曲,想着茫茫的前途,也都各自黯然。在傅青纶之后,纷纷上去演唱,似乎要借着狂舞劲歌来发泄心中久藏的惶恐与压抑的豪情。
  
  歌声与泪水的混乱中,傅青纶来到林之若身边,道:“以前竞赛,我们总是在一起。这次,我一个人走,你能来送我么?”
  
  林之若问:“你什么时候的火车?”
  
  傅青纶道:“下午三点半。不过,你能早点来么?我有话对你说。”
  
  林之若沉默了一下,问:“什么话?现在不能说么?”
  
  傅青纶道:“今天我喝多了,我怕说出来,你不当真。我要清醒地说,也要你清醒地听。”
  
  第二天,林之若果然逃了课,一早来到傅青纶家里。
  
  傅青纶已经收拾好行李,正在那里抚弄古筝,见她来,把她让进自己的房间。
  
  林之若笑道:“你这都要走了,你的古筝我还没听到呢?”
  
  傅青纶道:“我让你早点来,本来是想给你弹的。不过,现在我改变主意了。”
  
  林之若诧异地问:“为什么?”
  
  傅青纶不答,沉吟良久,反问道:“你在省城时用玻璃棒做的那个‘日月昭昭’,是不见繁星的意思吧?”
  
  林之若点头:“是。你终于知道了?”
  
  傅青纶苦涩地道:“其实你早就提醒过我,只不过我当时没有去想罢了。你很喜欢他,是吧?虽然是不见繁星,但是四个字里面,有三个太阳和一个月亮,分明就是满天繁星。”
  
  林之若问:“你怎么想到的?”
  
  傅青纶道:“前些天,你去为班里买篮球,拿到操场的时候,好多男生朝你要。孟繁星没吱声,可是你偏偏冲他一笑,把球抛给了他。”
  
  林之若惊叹:“这也能被你看出来?怪不得古人说,一念之私,举世皆知。”
  
  傅青纶手指漫无目的地在筝弦上抚过,良久,道:“在省城,你病重那次,我抱着你,一夜没合眼。看着你晕睡在我怀里,我曾有过一个很荒唐的想法。”
  
  林之若默然望着他,没有追问。
  
  傅青纶自嘲地笑了笑:“也许你会认为我卑鄙。但是,你最痛苦的时候,却是我幸福的极致。抱着你,我为你心痛,可是,却忍不住想,如果你一直这样头痛下去,你就会一直这样呆在我怀里,不挣扎,不离开。”
  
  他的语气很是平淡。可是吐出的字字句句,却反而因此更加惊心动魄。
  的
  林之若望着他,不能言语。
  
  傅青纶问她:“和我在一起,你快乐么?”
  
  林之若道:“快乐。不只是快乐,还有很多很多。每次我最痛苦的时刻,都是你陪我度过。要不是你,我不知道今天,我是不是能站在这里。”她顿了顿:“你为我做得太多,我甚至不敢说谢谢。”
  
  “不要说,也不用说。我总觉得,你好象是我的一部分。你痛,我也痛;你欢喜,我也欢喜。为你做的一切,和为我自己而做,并无分别。”
  
  林之若沉默半晌,道:“早在当初你用杨雪的名义和我通信的时候,我就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好像一个人走在街上,迎面走来另一个自己。”
  
  傅青纶低低地道:“我也是。我还一直想着要和你一争短长,多么可笑。我花了很长很长的时间才意识到,我其实并不是要胜过你,我只是要你,在那里。”顿了一下,又加道:“在我的视线里,在我的世界里。”
  
  林之若感动至极,好半天,道:“对不起。”
  
  “不,不要说对不起。”傅青纶凝视着她:“我并没放弃。我没有办法放弃。”他站起身来,走近林之若:“如果不是唐馨,你会……跳下陷阱来陪我么?”
  
  林之若迎视着他,轻轻摇了摇头。
  
    “为什么?因为孟繁星吗?”
  
  “不是。”林之若想了想,道:“正因为你是另外一个我,是一个更好更完整的我,我不能这么做。”
  
  傅青纶苦涩地道:“我不明白。”
  
  “不,你明白的。”林之若微微侧转头,目光落到墙壁上挂着的两个玻璃字上:“还记得我们讨论过么?世上的不幸有两种。一种是渴望得不到实现,另一种是渴望得到实现。欲望本身就是陷阱,满不满足都一样。”
  
  傅青纶点头:“所以,这个世界充满不幸和不满。唯一的出路,乃是超越。”
  
  “不错。一个人,要想走得远,便要忘掉自身,超越欲望的陷阱。佛经里有一个比喻,说修行的人,好像‘自断其首’,自己割掉自己的脑袋,泯灭一切欲望,连泯灭的想法都没有了。”林之若凝望傅青纶:“我相信,你可以超越这世上的陷阱,振翅高飞,翱翔千里,做一番事业,帮助许多需要帮助的人。”
  
  傅青纶握住林之若的手:“你要我超越爱情的陷阱?那你呢,为什么不跟我一起?却去陪孟繁星?难道仅仅是因为他自己不能超越么?这不公平!”
  
  林之若怅然道:“什么是公平呢?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磨难。对我来说,最大的障碍,不是爱情,而是头痛。”她振作了一下,笑道:“我和你打个赌,怎么样?”
  
  “什么赌?”
  
  “赌谁先越过自己的障碍。看是你先忘记了我呢,还是我先忘记了头痛?”
  
  傅青纶沉吟不语。
  
  林之若道:“我赌你先。感情,总不会比病痛更难克服吧?”
  
  傅青纶断然道:“好,我赌。我赌你先。”
  
  他把林之若拉进怀里,紧紧抱住,低头吻了下去。
  
  石破天惊,销魂蚀骨。
  
  林之若身子一震,却没有挣扎。
  
  良久,傅青纶才略略松开。林之若轻笑道:“这算是吻别么?”
  
  傅青纶道:“不。这个吻,不是告别,而是约定。既然要赌,就必须有两个人。”他低头在林之若耳边道:“我在北大等你。四个月后,我在未名湖边,给你弹筝。”
  
  五个月后,北京学府路上,几辆大型客车首尾相连,驶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院内。
  
  孟繁星拎着行李,杂在一群穿着迷彩服的学生中间,快步向宿舍楼走去,心中思量着,洗浴换衣之后,立刻赶往北大,也许还来得及在晚饭之前找到林之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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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5 13: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电信
 忽然,路边闪出一个白色的身影,笑盈盈地拦住了他。
  
  孟繁星大喜。一个月的军训,他日思夜想,坐立不安,此刻突然见到意中人,再也忍不住,拉着她退到路边,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孟繁星本来身材修长,面容俊美,只是线条过于柔和,常被人笑话像女孩子。此刻,因为军训,头发剃得短短,皮肤晒得黑黑,又瘦了一些,棱角分明,平添几分冷硬阳刚之气。林之若上下打量,又爱又怜,伸手抚上他的脸庞,问:“军训辛苦么?”
  
  孟繁星摇头:“不辛苦。我只是惦记着你。原来我说要陪你过生日的,没想到赶上了军训。”
  
  林之若笑道:“这给你一个教训,不要随便承诺。要知道,即使你应承的时候诚心诚意,也未必就能做到呢。”
  
  孟繁星赶紧道:“我承诺是算数的。以后,我每一年都陪着你过。”
  
  “看看,刚说完你,又忘了不是?”林之若道:“明年轮到我军训呢。你怎么来陪我过?世事无常,不是你想就可以的。”
  
  孟繁星有点紧张:“若若,你说今年你过生日的时候,会给我一个答复。你……不会反悔吧?”
  
  林之若调皮地道:“那可不一定啊。反正你答应我的,也没做到。”
  
  “啊?”孟繁星一时手足无措,喃喃地不知该怎么说好,天气本来就热,一急,额头上汗水直冒出来。
  
  “不过啊,”林之若嫣然一笑,从兜里掏出一个小盒子:“你虽然没给我过生日,我倒是有一件礼物送给你。”
  
  孟繁星见是一个精致的天鹅绒首饰盒,打开看时,里面白色的衬底上,放着一枚核桃大小的玉佩,晶莹透剔,触手温凉,要仔细看,才透出极淡极淡的一点绿意。下面还附有一张中国地质大学签发的玉质鉴定书。
  
  林之若笑道:“这可让我破费了好大一笔呢。不过,我一看到这玉,就觉得它应该属于你。你仔细看,我请人刻了字呢。”
  
  孟繁星把玉佩翻过来,果然在一角发现了两个小小的篆字。他没有学过书法,不认识篆字,看了半天,不得要领。
  
  林之若道:“是‘逆旅’。逆流的逆,旅店的旅。”
  
  孟繁星问:“什么意思?”
  
  林之若指指自己胸前的玉佩:“和我的连起来一起想。”
  
  孟繁星豁然醒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天地者万物之逆旅。”本来他是记不住这句话的。不过,因为林之若玉佩上的字,对这句留了心,便把全文找出来看了,当时还很为她所取的这个名字中所含的出世之意担心。
  
  林之若示意孟繁星低下头,把玉佩挂上他的颈间,后退一步,拉起孟繁星的手,凝视着他的眼睛,缓缓但是温柔地道:“我是红尘中偶然的过客,你是过客休憩的逆旅。我因为你,而留恋这个世界。”
  
  孟繁星狂喜,也不管路上人流穿梭,把她紧紧拥入怀中。林之若把头靠在他胸前,反手揽着他的腰。
  
  那么温暖,那么安宁。这一刻,山川庄严温柔,世界静谧美好。
  
  良久,林之若在他怀里抬起头来,道:“听说军训伙食很差,我和傅青纶在天外天订了座位,今天晚上请你大吃一顿,给你接风。”
  
  傅青纶也来了?孟繁星吓了一跳,抬头从林之若头顶望去,不远处的一株七叶树下,果然站着傅青纶挺拔的身形,依旧青衫如玉,英气逼人,正望着自己,似笑非笑。
  
  他下意识地把怀里的人搂得更紧一些,一时间,又是甜蜜,又是茫然。
  
  (全文完)



                          后记

                      作者后记

为了一个诺言

*****

  1996年,暮春。柳絮满天飞舞,丁香遍地盛开。夕阳将落未落,忧伤而温柔。
  
  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听着阿炳的“二泉映月”,失声痛哭。
  
  那时候,香港还没有回归,网络还没有兴起,外资与深圳光耀全国,国企资产大量流失。
  
  那时候,诗人已经死去,富豪闪亮登场。人心浮动如蜜蜂,忙着采集,储存,酿造。花朵开了,没有人欣赏;花朵谢了,没有人感伤。
  
  那时候,高等教育正从国家承担转为个人消费,考上大学不再是鲤鱼跃龙门。然而老师和家长依然声嘶力竭地鞭策他们的孩子,向那激流冲荡的悬崖上,奋身一跳。
  
  无数青涩的少年,就这样,走上这个金鼓齐鸣血肉横飞的战场,逼近这道生死攸关的门槛。
  
  我们不是生来就是战士呵。冰雪的容颜,忐忑而茫然。
  
  在夕阳下,泪流满面的女孩恳求我:请你,有一天,写下这些日子,这些年。那样,当我们老去之后,还可以拿出来,慢慢回忆。原来,我们曾经这样笑过,爱过,痛过,生活过。
  
  我很痛快地答应了。那时候,我以为这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后来,我也忙碌起来。
  
  忙着学习,学一些很重要的知识,和更多无关紧要的细节;
  忙着思想,想一些很关键的道理,和更多转瞬即逝的悲欢;
  忙着攫取,却不知道,所有的得失,其实都是用岁月交换。
  
  然而终于还是写了,终于没有辜负,当年的那个诺言。
  
  能有这么多人喜欢看,实在是很意外的一件事。
  
  曾经有一个朋友批评我,说我的文章,议论比记叙好,标题比内容好,实在是很不适合写小说的。
  
  我得承认,这个批评很中肯。
  
  所以偷偷地写,不敢拿出去见人。每一个留言,每一个点击,都是意外的惊喜。
  
  终于完结了。我把它放在那里,任时间沉淀。
  
  也许有一天,当我们鬓发苍苍,皱纹满面,我终于可以把它展示给那些人看。
  
  看你们的青春,看你们的笑靥,看生命怎样从翠绿,而金黄,而终于,灰白。
  
  天涯,于200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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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5 13:3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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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不错的长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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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爱情的两岸,看青春的流逝  作者:归去来

我在晋江混了几年,因为懒,主要是从推荐榜和排行榜上找,可以说名文名家基本上都追看过了。最近不知道是心态已老,还是晋江作者日益年轻化,发觉能看的文越来越少了。于是开始向深层发掘,从积分百万左右的文章淘起,那个辛苦不用提,可以称得上是淘尽狂沙始得金啊。

最近淘到的这块金子,是曼倩天涯大大的“色已成空”。一开始纯粹是被题目吸引,想看看标榜色已成空的爱情故事,是个什么样子。不料看了几章,竟然有欲罢不能的感觉。一口气潜水看了二十四章,因为懒,不愿意回去一一打分,所以特赠此长评,来分析一下这篇校园小说。

首先,我认为这篇小说,称为言情并不恰当。虽然文中以爱情纠葛为主线,但是和绝大部分的言情小说有一个根本的区别。一般的言情小说中,基调大多是“爱情是美好的,令人向往的,是生命的圆满”,无论男女主人公多么叛逆,多么愤世嫉俗,独立特行,最终还是要向爱情举手投降,你侬我侬,幸福到老。而这篇文章中,作者有意不标明自己的立场,刻画了几个爱情观念各异的少男少女形象。

女主林之若,聪慧过人,观念更是炯异常人,视爱情为迷幻药,认为爱情 “让人迷失本性而甘之如饴”,“两个人在一起,若不互相依恋,便不会互相伤害”,“何妨朝暮长相见,如果可以不相恋;何妨两心长相知,如果可以不相思”。最近更新的第二十四章,女主因为受头痛折磨,自伤“志远恨才疏,翼折怜残羽”,接受了一直倾慕她的男主的好意。可是即便在两个人最温馨的时刻,男主为她读的小说,也是一个缠绵哀伤的悲剧故事。两个人将来能否在一起,很成问题。我想“色已成空”这个标题,便是女主思路历程的总结。

男主孟繁星,是一个温柔平和,却有着冷静和敏锐的观察力的的少年。他没有想过爱情,最初只是和很多好色而慕少艾的男生一样,遥遥关注美女唐馨,却不知不觉间被她身边的林之若所吸引,由敬佩而了解而爱慕,却只是远远关注,不敢表白。孟繁星所以是男主角,所以能让对爱情敬而远之的林之若接受了他伸出的手,不是因为他长相俊美,而是因为他对林之若的那一份了解,有时候甚至超越了林之若自己。林之若母亲出事的时候,他一语惊醒林之若父女二人,给即将离散的林家带来了新的转机。林之若外表一向开朗坚强,即使得了头痛,也故作正常,只有孟繁星看出了她心底的冷漠悲观。

林之若接受孟繁星,也并非偶然,而是孟繁星的温柔和关爱,正是她渴望多年而不得的东西。林之若曾经对孟繁星说:“如果我妈妈有你这么温柔就好了。”这话并非仅仅是调笑,更是林之若发自内心的感慨。林之若的童年,充满了叛逆,孤寂和躁动。她妈妈不理解自己的女儿,一味采取高压政策,想把她塑造成一个淑女。林之若渴望母爱,却采取了逃避和叛逆的举动来抗议。她父亲不知道是觉得管教女儿是母亲的责任呢,还是觉得女儿太像自己,对她一味放任自流。因而林之若从来没有感觉到来自长辈的温柔关爱,甚至不会撒娇,即使是和母亲和好之后,也是她掩饰本性,哄着母亲的时候居多。她得了重病,却不肯告知父母,固然是出于对父母的爱心,但更是她长期自立,对父母缺乏依赖性的表现。这样的林之若,实在是渴望了解之上的温柔的关爱。所以在那个下着茫茫大雨的午后,她才会感叹“堕尽青云不可说,共谁相尔汝”。在这样的情况下,孟繁星冒雨而来的痴情,看透她内心的了解,实在是无法拒绝。

林之若最好的朋友,美女唐馨,则是一个典型的少女,对爱情怀有美好的憧憬和梦想,有许多人仰慕追求,却偏偏喜欢上了对她冷漠疏远,才华过人,眼高于顶的傅青纶。和傅青纶在一起的那一年,该是她生命中最甜蜜最幸福的时光吧,就连小小的矛盾口角,都是温馨动人的。从林之若眼中看去,她“显得分外容光照人”,“实在幸福的无处发泄”。可是,唐馨对傅青纶的爱慕,崇拜多于了解。傅青纶在林之若病倒的一刻,发觉自己爱上了她,立刻和唐馨分手,她还懵懂不知原因。不过,唐馨的痴情非常可爱,失恋之后无心学习,一面恨自己不争气,一面还想着傅青纶的矛盾心理,刻画得非常真实。不过,她身边有着痴心暗恋她许久,处处关照她的李凯,应该会有一个幸福的结局吧。

第一男配傅青纶,是很多言情小说作者中意的男主角形象。他冷漠高傲,聪明俊朗,多才多艺,专心于学业(事业),对爱情不以为意。在清风山上,他被唐馨的痴情娇羞打动,主动告白那一段,把他的个性刻画得非常生动。他明明知道唐馨喜欢他,先示以冷漠,待唐馨受伤,又表示温柔关心。见唐馨落泪,故意用言语紧逼,迫唐馨脱口而出“你不理我”,才从容不迫,扶起唐馨,说“希望你以后和我在一起,只会笑,不会哭”。整个过程,虽非他有意预谋,却处处显示出他喜欢掌握主动的个性。我想他喜欢唐馨,至少有一部分原因,是唐馨的爱慕,迎合了他的虚荣心。他发现自己喜欢上林之若,也是在林之若因病卧床,虚弱可怜,处处仰仗他照顾的时候。否则,他一心想着和林之若一较长短,未必就能察觉自己的心事。不过话说回来,很多小说用这样的男主角,不是没有道理的。一个高傲冷漠的男子,终于情不自禁,苦苦相思的情形,还是很让人感动的。他喂林之若吃橘子,林之若说想不到你也会这么温柔体贴,他回答“我自己也想不到”,真的是比许多海誓山盟还要动人啊。还有雨中散步一幕,林之若不听他劝告回转,怕他误会,解释自己的理由,又说“你会明白,会谅解,是不是?”他低声说“是的,我明白。”声音都沙哑了,呵呵,我几乎要喜欢他了。

还有一个不可不说的人物,就是程辉。这个人物相当精彩,也相当洒脱。他的爱情观念,甚至人生观念,作者借他的一篇作文解释得很清楚。对他来说,爱情就是一棵胡萝卜,是苦闷生活的调剂。胡萝卜没了不要紧,还有白菜,还有麦穗。最初他追求唐馨,失败后坦然接受,转而追求另一个美女,还把唐馨当妹妹一样照顾。他相当有文采,出口成章,幽默风趣,有他在的章节,简直是笑声不断。作者声称此人在生活中有原型,真是让人心向往之。

综上所述,我觉得与其称“色已成空”为言情小说,不如称为青春成长小说,更为恰当。有一句歌词,用来形容这篇小说给我的感觉,非常贴切:“坐爱情的两岸,看青春的流逝。”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自己曾经有过的青青年代,那些已经渐渐遥远的爱恨悲欢。

此外,这篇小说结构新颖,交替从男女主角(除了一篇是男配角)的角度来写,奇数为女,偶数为男,有利于同时刻画男女主角的心理。作者文笔优美,见识高远,读起来是不可多得的精神享受,不但娱乐,而且引人深思。

很多人觉得女主角学识渊博,智慧深刻,不像是十几岁的少女。我倒是觉得,小说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红楼梦里面的少男少女,不过十二三岁,却一个个吟诗作赋,通古博今,只有让人更为其命运怜惜。而且,像林之若程辉这样敏锐机警,出口成章的高中生,现实中也的确是有的,不过比较少罢了。现在有很多少年作家,少女作家,十几岁就著书传世,相比之下,书中的人物,不过是小巫见大巫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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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8 15: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北海市 电信
真是很不错的作品,不像一般的言情小说,更好有深意,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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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14: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南通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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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0 16:3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建省福州市 电信
太好看了,纯纯的学生时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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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2 12: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东方有线
太好看了,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学生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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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9 11: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东莞市 电信
无限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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